毛泽东吧
毕福剑这事:恶毒攻击领袖罪重现 图
1967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下发《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》,即《公安六条》,其第二条规定,攻击、污蔑毛泽东和林彪都是必须严惩的现行反革命行为,即恶毒攻击伟大领袖罪,简称恶攻罪。作家铁流曾引述当局资料称,文革中死于恶攻罪的不少于100万人,包括遇罗克、张志新等,因被告发恶攻罪而受刑的还有著名作家聂绀弩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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