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6年8月书写批判毛泽东的文章《冒牌的阶级斗争与实践破产论》《通观五七年以来的各项运动》;9月28日书写《驳文化大革命十六条》万言书,并由其弟弟刘文忠复写后,向全国14所著名的高校投寄。案发后,被北京公安部当作重大反革命案要犯在全国通辑。1966年11月26日夜刘 文辉与刘文忠同时在上海被逮捕。上海张春桥、姚文元、马天水签字同意后,于1967年3月23日在上海文化广场召开万人公判大会,首先宣读的就是“判决反 革命犯刘文辉死刑,立即执行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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