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大眼:根据国际法,毛泽东至少是“反人类罪行”的疑犯(图)


“那些针对人性尊严极其严重的侵犯与凌辱的众多行为构成的事实。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发的事件,或是出于政府的政策,或是实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许的暴行。如针对民众实施的谋杀,种族灭绝,酷刑,强奸,政治性的、种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,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为。”若根据国际刑事法庭对相关罪行的定义,那么毛泽东至少是“反人类罪行”的疑犯。

from 阿波罗网 http://www.aboluowang.com/2016/0519/741043.html